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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报道】走出去,参股欧美实体公司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08-12-01

     
    熊焰等/第一财经日报2008-11-25 
     
        [ 制造业在较长时期内仍将是中国的立国之本,而快速提升我国主要制造行业实力的最有效方法,是与欧美国家的行业领先企业进行股权层面的深度合作
     
      参股欧美实体公司是一个中长期战略性操作,早晚要做,但眼前是比较好的时机。未来一年是个好时段,需要企业抓住时机,做好准备,开始行动 ]  
     
      金融海啸波及全球,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与走势,给我国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初见端倪。但它是否也给我国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北京并购界和PE界人士经过多次讨论和分析,认为制造业在较长时期内仍将是中国的立国之本,而快速提升我国主要制造行业实力的最有效方法,是与欧美国家的行业领先企业进行股权层面的深度合作。欧美公司参股中国企业比比皆是,而中国企业参股欧美大公司却屈指可数,如今这种局面可能出现转机。
     
      参股是“走出去”的必经之路
     
      “走出去”战略,是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客观要求,对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获取外部资源、提升自身实力具有重大意义。
     
      “走出去”作为我国的一个国家战略,目的就是希望中国企业通过这种方式,缩短与国外先进企业间的技术差距、管理差距、运营差距以及风险规避能力的差距。改革开放30年来,尽管我国企业发展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与国外相比,主要企业之间的核心技术、管理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要缩小这种差距,只靠国内企业“闭门练功”是不行的。中国企业必须“走出去”,通过参股国外先进企业的方式,与其形成紧密的股权合作关系,靠近这些企业身边学习长处,才能缩短两者间的差距。这样做,可以使中国企业从产业链低端逐步走向中高端,进入到全球市场的“主流”,进而提升中国制造业的整体水平。
     
      但实际运作中,参股欧美实体公司的征途困难重重。首先是中国企业缺乏经验,不熟悉国外的经济、法律环境,准备不足;其次欧美国家一开始也不愿接受这种方式,2005年中海油竞购优尼科败北的案例就是明证,显示了西方国家在经济上的民族主义和保护主义。
     
      金融危机带来机会
     
      今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日益深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局面。欧美众多企业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陷入资金困境,股价一泻千里,以美国汽车行业为例:福特、通用与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最低时合计的总市值竟不足100亿美元。
     
      为缓解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不得不降低对外国企业的投资门槛要求,美国能源部官员就曾公开对媒体表示:美国欢迎中国对其石油和天然气领域进行投资。中国企业对外并购的阻力陡然减轻。
     
      对于有“走出去”打算的中国企业而言,当前的国际市场为它们提供了一个百年难得的机遇。中国的巨额外汇也有了更好的分流选择,参股欧美领先企业成为中国的战略性优先选择。
     
      在欧美发生金融危机、企业普遍陷入资金困境时,中国政府应该鼓励更多的国内企业积极参股欧美实体公司,一方面帮助这些欧美企业渡过难关,改善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整体形象,从而获得西方企业和社会的认同;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借此获得想要的技术和管理要素,获得战略性资产,形成一个双赢的格局。
     
      这种参股行为是一种中长期的战略性投资,重在形成股权的深度合作关系,而不是短期炒作式的买入卖出;同时它也不是财务投资意义上的“抄底”,而是产业投资意义上的对接。
     
      对目标企业的选择
     
      这一轮的参股,应以行业龙头企业、技术领先企业、资源类企业为主要选择对象。
     
      1)行业龙头企业
     
      欧美的行业龙头企业的股权应是我们此次“走出去”购买的一个重要目标。购买此类股权的目的,是争取使中国企业获得在行业龙头企业中的“话语权”,进而使我们在国际上获得更多资源,在竞争中占据主动。
     
      由于这类欧美跨国企业的股权结构非常分散,拥有小比例股权就可能成为该企业的主要股东,因而只要我们收购其较少比例的股权,即可达成目的。
     
      2)技术领先企业
     
      欧美国家技术领先企业的股权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收购的又一个目标:如软件、计算机、精密仪器、通信技术等产业中的领先企业。通过股权收购,进而取得对目标企业高端技术的“学习权”,以及高端技术企业转向中国的“产业转移权”,这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可能获得的最大收获。
     
      3)资源类企业
     
      资源类企业股权也是“走出去”收购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的比较优势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世界工厂”、“中国制造”的发展主题短期内也不会改变,对“工厂”“制造”所需的各种资源的依赖当然也不会改变。
     
      这两年的铁矿石进口价格谈判,就凸显出我们对国外资源性企业的严重依赖程度。中国企业“走出去”后,如能收购一些资源类企业,就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国内存在的资源紧缺局面。目前中石化和中海油就利用国外企业股价大跌、收购阻力减轻的时机,与美国马拉松石油公司谈判收购其子企业股权事宜,谈判现已走到最后阶段。
     
      凡是符合以上特征的欧美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都有购买价值:对于标的规模为中小型的企业,可以进行整体收购;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以参股形式购入;世界500强企业则只要求购买其较少比例股权即可。
     
      两路出击 产融结合
     
      国内的收购主体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类。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具有资金实力强、容易获得政府和银行支持等优势;但它也具有明显的缺点,如决策慢、激励约束不足、人才不足、在国外并购阻力较大等。
     
      有些国有企业如中国铝业、中钢集团等,前段时期积极进行跨国并购,受到了全球市场的瞩目;但国内多数有实力的国企都还没有行动起来,许多国企日子过得较舒适,经营作风上偏于稳健,即使有机会也不愿外出并购。对这类企业,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措施,鼓励他们“走出去”。
     
      此外,跨国并购应该积极利用中信、光大这样的国有窗口企业。这类企业经过在国际上多年的摸爬滚打,已经积累起丰富的外部经验和厚实的市场人脉,在国际上也已树立起较好的市场形象。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处于资金少、受扶持也少的劣势地位。但民营企业也有其明显的优势:如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决策快、在国外收购的阻力小等。
     
      民营企业的嗅觉十分灵敏,极早就意识到了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并购契机,目前已有许多民营企业远征欧美,去寻找适合的投资对象。但民营企业有个最大劣势就是资金实力严重不足,对此有关部门应该积极扶持,帮助民营企业迈出“走出去”的步伐。
     
      实际运作中,要引导、组织中国的实体企业与金融企业合作,组成联合体“同船出海”。实体企业与金融企业对投资对象的关注点有所不同:前者往往注重与标的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以提升自身价值,对短期财务收益看得相对较轻;而后者则恰恰相反,金融企业在投资中更注重目标企业的财务回报。因而投资中如将这两类企业结合,组成收购联合体,可以起到取长补短、规避风险,在利益上各取所需的效果。目前,中投和几大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有合作投资的可能。
     
      需有政策配套
     
      政府出台的配套措施是中国企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出海购买股权能否成功的关键。
     
      1)放宽对跨国并购的审批
     
      我国政府对国内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审批程序十分复杂,费时费力,这在当前国际市场剧烈动荡、需要对机会有较强把握能力的情况下,会延误并购机会。
     
    在目前这种特殊时期,政府相关部门可适当放宽有关审批条件,对于有时间要求的跨国并购申请,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并购,只要是合法的就可放行,支持民营企业抓住机会“走出去”。
     
      2)设立“收购基金”,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可专门设立一个“境外收购基金”,基金可由主权基金如中投公司出资或相关部门设立,对“走出去”并购的国内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使产融结合有一个稳定的支点。
     
      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应加大对“走出去”参股境外实体公司的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那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出海并购。此外政府可考虑由银行开放“专项贷款”,用以支持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行动,从而鼓励更多的国内企业加入到“走出去”的行列,营造一个好的投资氛围。
     
      3)与产业升级相结合
     
      “产业升级”是各地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但计划的实施需要有相应可供“升级”的“产业”相匹配。如东部地区提出了“腾笼换鸟”,很多中西部则表示承接转移,但如果笼子腾出而新“鸟”不来,地方经济就会遭受相当损失。许多优秀的“鸟”就在欧美龙头企业手中,它可以飞到中国,也可以飞到其他国家。
     
      如果能将国内企业参股欧美实体公司与各地的“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各地政府会产生热情,积极推动对国外先进企业的并购,引导产业升级。
     
      4)发挥PE作用
     
      PE是我国一个新型的集合投资模式,它具有传统企业所不具备的企业制度优势,目前在市场中正茁壮成长,逐渐发展成为一支极其重要的市场化投资力量。中国目前运作较好的PE都具有境外资本背景,充分利用好PE的作用,可以有效推动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收购。
     
      5)相应中介机构应积极介入
     
      跨国参股需要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参与。投资银行要在目标选择和投资方式设计方面尽早行动,查明国情、企业情况和市场情况,深入调研,周密策划。律师要认真研究国外法律,为参股保驾护航。
     
      参股欧美实体公司是一个中长期战略性操作,早晚要做,但眼前是比较好的时机。未来一年是个好时段,需要企业抓住时机,做好准备,开始行动。
     
      (本文由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理事会成员联合撰稿,公会第三届轮值主席、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执笔完成,其他联合撰稿人为:汤世生、费国平、谢思敏、吕红兵、李祥军、赵令欢、葛明、叶有明、张晓森、刘艳、宫少林、李肃、王欣、李弘、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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