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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2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核,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申请获得通过。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国内染料市场份额排名第二位,具备较强的产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研发水平在行业内居领先地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38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于年产 7000 吨高档新型分散系列染料等五个项目。
本集团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客户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此次发行的经办律师为徐旭青律师、刘志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