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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5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核,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申请获得通过。
金洲公司是我国专业从事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用螺旋焊管、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管道产品的重要供应商,并获得中石化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推荐产品证书”,市场份额一直处于行业前列。公司此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3,3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5.0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20 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项目”。
本集团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此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库户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徐旭青律师、刘志华律师、金春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