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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此前一再修改后的方案,外高桥将向其第一大股东外高桥集团和东兴投资定向增发2.15亿股和50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购买外高桥集团持有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38.35%股权、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80%股权和东兴投资持有的外联合41.65%股权的方案。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外高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法律顾问,为公司定向增发的顺利通过提供了周到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