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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集团北京办公室债券部刘继律师和杨娟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泰康中电投-北煤南运铁路债权投资计划”(“中电投项目”)和“泰康-华能伊敏债权投资计划”(“华能伊敏项目”)已分别于2009年4月28日和2009年5月14日获得中国保监会的同意备案批复。
其中,中电投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华能伊敏项目募集资金为10亿元人民币。在中电投项目和华能伊敏项目获批前,中国保监会仅批准过7支基础设施领域的债权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