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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7日,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旭光资源有限公司(00067,HK)成功发行2.5亿美元2014年到期的优先票据(Senior Notes),该等优先票据将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交易,中银国际(BOC International)、瑞信(Credit Suiss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初步买方。旭光资源为全球第二大芒硝生产商,也是中国大陆唯一一家获得GMP证书的药用芒硝生产商,本次融资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偿还借款、未来扩展计划的资本开支拨付资金及作一般企业用途。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担任旭光资源本次发行的中国法律顾问。至此,本集团上海办公室为旭光资源上市前多轮融资(包括瑞士信贷1亿美元贷款、Investec Bank等多轮私募投资)、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后多轮再融资(包括中银国际1.2亿美元贷款及本次票据发行)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目前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已获聘为旭光资源的常年法律顾问。旭光项目主办律师为梁立新律师、李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