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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一百三十四次工作会议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申请获得通过。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化学制剂类药物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基层医疗市场为主,坚持技术革新,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已成功研制国家各类新药7 个。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先后拥有国家级新产品1 个、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 项、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6 个。公司此次拟发行3,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现有剂型及主要产品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同时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本集团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徐旭青律师、朱灵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