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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7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浙江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周万沅、自然人赵宝、自然人吴光蓉和自然人魏敏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数量1868.2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9,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9,814.88万股,公司拟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偿还公司逾期债务,以及对子公司雄震信息增资,剩余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梁立新律师、秦桂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