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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0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得通过。
棱光实业希望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控股股东建材集团购买玻钢院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棱光实业将持有玻钢院100%的股权,拥有完整的风力叶片设计、生产与销售能力。通过此次重组,棱光实业将实现公司业务领域扩展,逐步完善主业,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此次并购重组的发行人律师,为客户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梁立新律师。黄文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