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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8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关工作会议审核,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星马汽车”拟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非公开发行21826万股,发行价8.18元/股,购买发行对象所持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增发收购华菱汽车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574.13万股。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星马汽车”本次重大发行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在情况复杂的情况下,很好地完成了诸项法律服务工作。该项目经办律师为刘维、秦桂森和陈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