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0-01-21
近日,由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合伙人詹武刚、赵静和陆宏飞律师代理的一起涉税行政诉讼案经过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院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历经近两年,终于在2019年11月25日获二审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判决。相关不当的行政行为终被撤销,企业已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可得全额返还。
2017年4月,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济科技”)的下属公司肇庆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因数年前发生的一起进水超标而致出水超标事件,被当地税务部门以超标排放为由,取消了税收优惠待遇,责令补缴之前已减免的税款及滞纳金数百万元。其主要依据是财税[2013]23号文规定“一、纳税人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的,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三、对未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纳税人,自发生违规排放行为之日起,取消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纳税人自发生违规排放行为之日起已申请并办理退税、免税的,应予追缴。”企业提起复议遭上级行政机关维持,提出行政诉讼被一审法院以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且该事项曾上报当地省级税务部门并获认可,各地亦有多起类似行政处罚被法院支持,改判可谓困难重重。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律师接受委托后,企业首先就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相关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企业无过受罚。其一,环保部门已经认定超标排放系进水严重超标所致,企业对此并无“过错”,且企业已在能力范围内消减污染,并无任何违规行为。其二,进水超标时,选择停止进水任污染事故扩大,还是尽可能积极治理消减污染物,后者应更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因企业采取了符合公共利益行为给予的处罚并不具有正当性。其三,国家机关应各司其职,认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职权属于环保部门,税务机关以环保部门存在“超标排放”报告为依据,径自认定企业存在违规排放行为超越了自身职权。
二审法院经审查后采纳了相关观点,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收到裁定后,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代理律师丝毫不敢懈怠,多次实地考察污水处理企业,听取企业员工对污水处理企业行业运营原理和行业特点的介绍,梳理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分析行政机关作出涉案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经过多方调研分析,发现涉案行政行为在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方面都存在重大瑕疵,在此基础上,代理律师从事实、法律、行政行为目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形成了本案完整的法律观点,并在一审庭审中进行了充分的阐述。2019年7月4日,一审广州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涉案行政行为。后本案行政机关提起上诉,二审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11月25日维持了一审判决,相关行政行为得以撤销,委托人被错误追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可得全部返还,本案至此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审判决后,同济科技张晔总经理、上海同济环境科技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唐继承总经理等一行四人莅临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办公室,向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赠送“国法卫士,浩气凛然”锦旗,肯定了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在本案中专业、敬业的工作表现,并就环保企业行政法律风险防控等问题开展座谈。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鲁汉庚、詹武刚、赵静、陆宏飞等律师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座谈。
同济科技、同济环境的各位领导在座谈时谈到,环保企业系行政处罚高发行业,因无过错超标排放被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处罚的例子并不罕见,但类似行政诉讼鲜有胜诉案例,本案处理结果对于环保行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同时,他们也殷切地希望律师能多为环保企业发声,推动环保立法进一步完善,为我国的“青山绿水”的守护者们保驾护航。
座谈中,鲁汉庚表示,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办公室始终致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近年在行政诉讼、环保法、税法、刑事风险防控等综合性服务领域持续发力,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树立了标杆。国家法治环境逐步优化,律师如果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推动立法进程,哪怕是向前一点点,也是律师价值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