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5-08-03
2015年8月3日,本次培训通过在上海办公室现场进行并同时经视频会议系统向各办公室直播的方式举办。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约二十名,南京、西安、深圳、北京等办公室通过视频方式参与了本次培训。
培训中,邹教授首先就法释[2015]9号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作了总体介绍,并对涉及《行政诉讼法》立案规定和诉讼请求的解释内容做了重点阐述。继而介绍了新《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受案范围结构的变化和规范性文件是否纳入受案范围的争议,并就设立行政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必要性和判决方式提出了个人见解。随后邹教授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解读了与当事人相关的原被告资格问题、复议后被告安排问题,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相关的规定。另外,邹教授结合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判决方式和判决执行等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讲座过程中,邹荣教授还结合自身看法和见解与律师们进行了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