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rigjwwe9r3qx_article:content
今日人物:
施杰驻川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协监事长、民进省委常委、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等称号,入选“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四川日报》记者 钟振宇/文 肖雨杨/图
4月11日下午,走入律师事务所采访施杰时,受公安部委托的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正登门向他颁发公安部特邀监督员聘书。“我连续十多年被聘为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围绕文明执法、警容警纪等问题提出的意见都被采纳,这让我很欣慰。”施杰说。
作为一位资深律师、一名省律协领导和两届全国政协委员,施杰的身上有着太多的故事和印迹,折射着法治进程的变迁。
律师地位 不仅是私权代言人
两年前,施杰为一起刑事案件做辩护,面对当地的非正常干预,施杰以律师身份及时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先后介入调查。
经过一年多的波折和抗争,被告人在今年初终于迎来了“无罪”判决。
“在这起案件的一审中,辩护人提交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被拒绝。因为律师的坚持,还当庭受到控方的威胁。”施杰说,在他看来,大家更多注意到律师是私权的代言人,而忽略了律师也应是监督和制约公权滥用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来先后担任省律协副会长和监事长的施杰,通过致信省检察院检察长等方式,推动了全省检察官与律师首次“面对面”恳谈,促成了刑事诉讼案件庭前证据开示及意见交换制度在乐山、眉山两市检察院试点。
日前,由省公安厅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依法行使辩护权的若干规定(试行)》出台。“这是省律师协会多年来一直关注和推动的事项,如果落实到位,今后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等三难问题将有望根治。”
执业操守追求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
近日,成都奥迪女醉驾获刑的报道,再度引起人们关注。在热议中,“参照物”自然少不了施杰当年担任辩护律师的孙伟铭案。
引发全国关注的孙伟铭醉酒驾车案件中,被告孙伟铭一审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当时,社会公众大多认为孙伟铭罪有应得。“我在执业过程中的原则是,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施杰回忆说,关键时刻,他决定还原案件的客观真实,维护肇事者应有的合法权利。他担任孙伟铭的二审辩护人后,围绕案件的“求真、求实”做了大量工作。同时,积极引导被告及家属进行赔偿。后来,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得到缓解,为二审改判奠定了良好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跳出个案看现象,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施杰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次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把“醉驾”纳入危险驾驶罪当中,作为刑事犯罪。
建言法治倾听民声方能有的放矢
通过委员提案的方式,推动“醉驾入刑”,施杰成为聚光灯下的明星律师。但当翻阅施杰的履职清单便会发现,正是因为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他才得到了大量有价值和操作性的思考成果。
施杰认为,实现依法治省宏伟目标,群众参与是核心。“律师和委员平日工作都很忙,在网上获取民意成为捷径。”施杰开通了个人微博,和网友交流各类法律话题。今年初,一名残疾网友向他倾诉了期盼单眼驾驶合法化的想法,“我深入论证后,觉得这个意见可行,随即就准备了提案。”
作为四川律师界唯一的全国政协委员,7年来他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紧紧围绕民生法治建设领域递交提案、社情民意等共计100余份。已有“加大毒驾查处力度”、“关于建立网络举报长效机制的建议”等十多件见到效果。“近年来,国内立法中越来越多地吸纳了社会和民众的意见,这将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施杰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潜藏着法治关注的热情。只要发声渠道畅通、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就能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进而真正实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