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融资: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等。
并购重组: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为安徽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等专项法律服务;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西宜春两家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睿溪水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等。
争议解决: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诉耀华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5.48 亿元);青岛海信诉马鞍山海信、南京丰盛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 2.54亿元);芜湖安嘉诉安徽信旺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2.51 亿元);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诉武汉极风云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 2.4 亿元);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范仕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案(标的2.08 亿元);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 1.94 亿元);华融资产安徽分公司诉柏庄置业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1.6亿元);安徽省投资集团诉安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1亿元);徽银金融诉黄山市新徽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标的9500万元);东方资产合肥办事处诉海泰置业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8900万元);王吉森、安徽广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宣城市大唐万安置业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标的8900万元);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瑞沅新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6700万元)等。
曾经及正在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国有企业: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中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安徽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安徽王仁和米线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纵横高科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同人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润南控股有限公司等。
行政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粮食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蜀山分局、合肥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