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阳科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等客户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开展专项检查、贵州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0亿元中期票据、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5亿元PPN、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贵州首例)等业务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担任贵州省公安厅、中国建筑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阳花溪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贵阳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万科远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的诉讼/仲裁案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