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艾格福(天津)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办理国际著名商标“敌杀死”侵权案(一、二审)。该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取得胜诉结果。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选》。
担任伊势丹(天津)有限公司代理人,办理了该公司与所谓“打假英雄”王海系列买卖纠纷案,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该案例在CCTV一套节目1996年“3·15晚会”和CCTV二套节目“经济半小时”及多家地方电视台多次报导。
担任外换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新韩银行天津分行、韩国友利银行天津分行常年法律顾问。现为渤海银行总行入库律师,并为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渤海银行总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中外金融机构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
连续担任天津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常年法律顾问20年;连续担任普利司通(天津)轮胎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年;连续担任天津三美电机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年;连续担任韩国外换银行天津分行常年法律顾问20年。其优秀的法律服务水平赢得客户的广泛好评。
牵头担任天津市五源钢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并参与办理天津吉泰电容器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
2021年,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基金合同纠纷案件、重大对外投资案件中作为代理人,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客户的利益,为客户有效避免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