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金融企业资产清收诉讼案件、被诉案件的争议解决。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工作期间,曾连续多年作为总行清收督导组成员,赴各分行督导诉讼清收工作;曾主笔起草多个推动商业银行诉讼清收工作的文件制度;曾主导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了多起国内、跨境诉讼案件,取得胜诉结果。从事律师业务后作为代理人协助多个金融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在诉讼、仲裁中取得胜诉结果。
熟悉各类金融业务合同、制度等法律文本的制作、设计及审查。曾设计、审查各类银行借款、结算、贸易融资、中间业务、国际业务等各类制度、流程及格式合同4000余件。
熟悉金融企业知识产权权益保护及管理。成功运作银行核心商标成为全国驰名商标,推动该核心商标两次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
主要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华融、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信托、浙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州、中关村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民生信托、华鑫国际信托、中航信托、华融资本、华融创新、长安国际信托、(国资委)商业发展中心、广西柳工机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