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项目开发及基础建设、地方城投平台等领域法律服务。
非诉法律服务方面:参与主办多件地产项目公司重整、清算、破产案件;为多个地方城投平台公司提供债务融资法律服务。
诉讼法律服务方面:对于建设工程纠纷计价规则、索赔与反索赔、招投标程序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多次代理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再审的,高标的金额疑难复杂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均取得良好代理效果。
正在或曾经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六安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阜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金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居巢经开区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科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祥源控股(地产)集团、中梁地产集团、安徽人和工业地产集团、滁州顺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南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六安金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双楼建设集团、安徽鲁班建设集团、湖北工业建设集团、安徽新万里建设集团、安徽天地圆建设有限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皖能集团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大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双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