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天津市静海区政府、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管理委员会、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等政府部门以及大中型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顾问单位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法律风险防控,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法律培训等。
作为主办律师为多家企业提供投融资、并购重组等非诉讼法律服务,与各大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同工作,为客户在投融资及并购重组领域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