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32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从事律师介入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服务资格和会计师资格。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了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都市审计局、双流区审计局、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成都市机关会议服务中心、成都市机关生活服务中心、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
承办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先后参与四川锅炉厂、成都市国有投资经营公司、攀枝花钛都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双杰长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破产管理及重整清算工作;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峨眉电影制片厂、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资产重组、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