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担任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郑地新城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新高地控股有限公司、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康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雅宝地产有限公司、河南中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通投资、河南郑地新城置业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河南分公司、省级平台基金公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曾先后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人保中国人民人寿河南分公司、中国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河南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郑州地产长城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永威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世航之窗供应链有限公司、国君资本、明希资本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专项法律顾问业务:
为中国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担任汽车消费贷款清收专项法律顾问,主管全省车贷险清收及诉讼工作;
制定《人保全省车贷险清收法律工作管理办法》,指导全省清收法律工作,通过诉讼彻底扭转了保险公司在面对各银行的被动局面;
为郑州市城市拆迁设计了《拆迁责任保险》,由中国人保上报保监会审批备案,为推动城市拆迁更新引入保险机制,促进了城市拆迁进程,保护了各方利益;
为郑州市多个城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淇县农信社提供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法律服务;
为多家基金合伙企业登记备案、清算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多起地产并购、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多次为企业发债、中票融资、美元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投资监管项目;
民商事诉讼业务:
代理多起国家开发银行与各地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公司以及热力、天然气、交通等基础设施收费贷款诉讼案件,参与当地政府企业的谈判、诉讼工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数十亿元;
2005年至2009年,在保险公司先前两年应对各银行车贷保证保险诉讼全部败诉的情况下,临危受托代理保险公司打赢了第一例保险公司与各大银行、汽车销售公司的诉讼案件,改变了保证保险为保证担保的错误认定,彻底扭转了保险公司的被动局面。由此,保险公司车贷险的清收工作由主动配合银行清收、承担贷款清偿转为应诉、拒赔阶段,并指导各地市公司开始先前大量败诉案件的再审改判工作,之后累计代理汽车消费贷款诉讼案件上千起,为保险公司挽回损失数十亿元;
代理信达资产诉洛阳春都有限公司、中铝洛铜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借改制之名逃避债务的诉讼,为信达资产挽回损失数亿元;
代理政府部门应诉上百起被拆迁人诉国土、规划、拆迁行政诉讼取得胜诉,为维护城市更新拆迁秩序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刑事辩护业务:
某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由个人行贿改为单位行贿罪,个人判处缓刑;
某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单位予以补缴税款、个人免于起诉;
某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免于处罚、当庭释放;
某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二审发回重审;
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免予处罚;
某涉嫌非法销售假药罪,免予处罚;
某涉嫌非法传销犯罪,免予处罚;
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