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执业以来为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下属28家行政单位、屯昌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海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南海西部(海南)有限公司等多家行政单位、大型企事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诉讼及非诉讼服务;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下属支行多宗诉讼案件;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服务的主要客户有:行政机关主要包括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等;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七地形测量队、中国石化集团海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黄金海景大酒店、海南开源佳业建材有限公司、文昌开源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宁开源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金椰智农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天泉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东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共生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宜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德悦实业有限公司等
该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典型案件如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与海南某实业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约1500万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屯昌县支行与海南某食品公司等6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约6000万元);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指山市支行与海南某公司等2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约3600万元);4)海南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东方飞龙实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5)海口鸿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安联海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阳光巴洛克实业有限公司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再审案件(标的额近1个亿元);6)海南联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额约1900万);7)湖南绿林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三亚红树林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额约1000万)等;作为独任仲裁员审理申请人陈某与被申请人三亚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标的额约7000万元)
为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海口市西海岸智慧大厦新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定安联海实业有限公司、海口鸿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阳光巴洛克实业有限公司近8个亿债权债务重组(含并购)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