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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功能强大的“藏宝洞”

作者:李世亮 李海嘉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文库新作《私人财富安全守卫之道》日前正式出版。本书作者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执行合伙人李世亮与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成都合伙人李海嘉,在书中围绕财富的控制力、财富损失风险防范及树立正确财富管理观进行了讨论,分享了在民法典时代全面、丰富、生动的“守财”法律知识。

今日特别节选该书家族信托相关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精彩书摘:

“家族信托”应该是近两年高净值人群中颇为火爆的一个名词。可以负责任地说,“家族信托”或者说“民事信托”是目前看来是用以完成财产规划、风险隔离、家族治理等方面设想的最强大法律及金融工具。本人喜欢称之为“藏宝洞”,其特质和功能,一起来了解了解。

一、家族信托是什么

◆ 王董事长:

前阵给我长期提供服务的银行私行部经理向我推荐加入他们银行的“家族信托”服务计划,我也没太仔细听,以为又是推销某种理财产品而已。前几天又有朋友跟我谈到这个话题,但毕竟不是专业人士,道听途说的东西居多,不过听上去很是功能强大,所以想到找你们咨询咨询,到底这个“家族信托”是什么。毕竟你们是专业人士,也没有理财产品要推销,我认为你们的意见会更中肯。

★ 财富守卫律师组:

感谢您的信赖。首先,从信托业的渊源来看,信托制度在英国创立之初即是以家族信托这样的形态存在的,这也是国内外信托行业的本源业务,其在财富安全、财富传承、税务筹划、隐私保护等方面都具有很大优势。其次,就中国境内来看,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并未单独界定“家族信托”,但其确立的“信托财产独立”原则也是家族信托的设立基础。而2018年银保监会下发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则明确提出了家族信托及其设立的基本原则,可以说为家族信托在中国大陆境内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根据37号文的定义,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可以说,家族信托的本质就是委托人将家族资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作为家族资产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对该家族资产进行管理,并按照与委托人签订的《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家族资产及其收益分配给受益人的一种以金融手段为载体的法律行为。

综上,就您的情况来说,我们认为设立家族信托确实是一个非常值得认真考虑的选择。

二、家族信托的主要功能

风险隔离

◆ 王董事长:

想必你们也知道,我们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是非常多的,哪怕生意做得再大,都有可能因为市场竞争、产品迭代、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陷入困境,尤其是为了发展进行的新项目投资,往往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但不革新又会被市场淘汰。巨大的市场压力让我们如履薄冰,如果能有一部分资产能与自己的企业,乃至自身相隔离,为家人及自己留个保障,甚至是生意出问题时能有资金东山再起,可以是我们民营企业家的共同心愿。通过家族信托,有可能做到吗?

★ 财富守卫律师组:

对资产进行风险隔离,应该说是家族信托的核心功能,也是家族信托的基础性功能。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家族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资产就成为独立于信托委托人的自有财产了。虽然我国的《信托法》并没有就信托资产的权属进行明确界定,但业界一直在进行研究,目前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一是认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受益人。

二是双重所有权说,认为受托人是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人,委托人或者受益人是信托财产的实际所有人。

三是认为只有受托人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的是向受托人索取收益的债权。

四是认为在信托财产分配的条件成就前,所有权归受托人,而在信托财产分配的条件成就后,所有权归委托人或者受益人。但不难看出,各学说都认为信托成立后,委托人不再是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了移转。

所以,只要装入家族信托的资产为确实属于信托委托人的合法财产,且在设立信托时其上不存在其他限制性权利,如对债权人的担保等,家族信托设立成功后,这部分财产就与信托委托人,也就是原财产所有权人的风险隔离了。基于风险隔离的考虑,可以您本人为委托人,以需要您抚养、支持的亲人为受益人设立信托,给亲人的受益年金足以供养包括自己在内的全部家人需求。资产合法转移到家族信托之后,哪怕您生意出现波折,面临个人债务,债权人也无法向信托受益人提出偿债要求,那么您在事业发展上就无后顾之忧了。

稳定企业股权结构

◆ 王董事长:

我的第二个担忧还是家族企业传承。之前沟通《遗嘱》的时候也给你们提到过我的家庭情况和集团情况,我是希望能够有某种安排,让我未来做企业传承交接时对企业本身的影响尽量减少。

★ 财富守卫律师组:

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理解是希望企业控制权交接转移的时候尽量减轻对企业的影响,那么,通过家族信托也是可以做到的,很多富豪“先试先行”地选择家族信托,也是基于稳定企业股权结构的考虑。具体怎么做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家企业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我们可以给您介绍一下龙湖集团的案例,方便您更好地理解家族信托的这个功效。

2012年龙湖地产董事会主席吴总离婚案并未使龙湖地产的估值受到太大影响,就是得益于吴总与蔡总设立的两个家族信托,将龙湖地产的股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剥离出来,使得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并未涉及龙湖地产的股权分割,避免了龙湖集团因经营管理与持股结构的变动而引发股价的剧烈波动。

在公司重组前,重庆龙湖企业有两大股东,嘉逊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逊发展”)和重庆旭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重庆龙湖企业91.3%和8.7%的股权。其中嘉逊发展由吴总持股60%,蔡总持股40%。在龙湖地产上市前,吴总与蔡总首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Fit Al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Fit All”)、Precious Full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Precious Full”)及Charm Tal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Charm Talent”)三个壳公司,分别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及两人持有部分公司股份的主体。并且还在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龙湖地产(开曼)有限公司,作为拟在香港上市的主体。再 由龙湖地产(开曼)下设的海外控股公司Long for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Long  for Investment”)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持有嘉逊发展100%股权,由此完成龙湖地产(开曼)对嘉逊发展的100%控股。而Charm Talent以19.2亿港元收购Long for Investment 60%的股份,Precious Full以12.8亿港元收购Long for Investment 40%的股份,由此,吴总与蔡总在开曼拥有的壳公司完成对龙湖地产(开曼)全部股权的持股。

进一步,吴总与蔡总着手设立家族信托。由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国际信托”)作为受托人,分别设立以吴氏家族成员及Fit All作为受益人的“吴氏家族信托”和以蔡氏家族成员及Fit All作为受益人的“蔡氏家族信托”。吴总和蔡总作为信托的委托人和保护人,将通过Charm Talent和Precious Full持有的龙湖地产(开曼)的股权以馈赠的方式,分别注入汇丰国际信托的全资子公司Sliver Sea Assets Limited(以下简称“Sliver Sea”)和Sliver land Assets Limited(以下简称“Sliver land”)中。由此,家族信托完成了整个由成立到注资的设立流程,公司股权结构也随之改变,吴总和蔡总都不再直接控制龙湖地产的股权,而是分别以吴氏和蔡氏家族信托的名义持有。汇丰国际信托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成为名义上的股权所有权,而吴总通过担任董事长及CEO,享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吴氏、蔡氏家族成员及公司高管作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享有对公司股息分红的请求权。由此,建立起一种由所有者、控制者与收益者三方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也避免了实际控制人个人情况的变动对公司治理带来波动。

财富灵活传承

◆ 王董事长:

之前在与你们沟通《遗嘱》的时候你们也提到了遗嘱的诸多局限性,比如只能安排身后事,一次性分配等问题。除了刚才提到的通过家族信托来实现公司控制权与股权收益权分离之外,家族信托较之《遗嘱》在财富传承方面还有哪些好处呢?

★ 财富守卫律师组:

家族信托较之《遗嘱》其灵活性及功能是有很大提升的。首先,家族信托不仅能够规划身后事之外,在信托委托人的有生之年也是可以按照经委托人认可的信托架构顺利运行的,这样可以避免在委托人无法按自己意愿行事但又没有死亡的极端情况下家族财富传承失控。而另一方面,则是刚才提到过的家族信托风险隔离功能。一旦家族信托合法成立,即与信托委托人自身的债务风险隔离了。所以,在保障家族财富传承上,家族信托较之《遗嘱》具有更为全面的“托底”性。

另一方面,家族信托的灵活性在财富传承上也非常有价值。家族信托的本质是一系列法律文件形成的财富管理架构,设立的时候就是根据信托委托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来设置的,在信托设立之后,信托委托人也可以较为方便地通过调整法律文件来改变信托的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分配方式、财产处置方式等,即家族信托的个性化定制模式,始终可以保障信托资产始终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分配。这就给了信托委托人更大的空间来平衡信托收益人之间的利益,考察信托收益人是否满足期望,防止一次性大额分配后收益人挥霍财产。此外,信托委托人还可以要求受益人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能获得受益权来长期规范、制约受益人的行为。因为有了家族信托,哪怕在在委托人去世之后,受托人也要忠实履行家族信托方案要求将家族信托财产按约定进行管理或分配,从而达到财富代际传承的目的。

此外,家族信托还具备较好的保密性,可以做到不同受益人之间不知道彼此的利益,从而避免因“不均”带来的猜忌和矛盾。家族信托的隐私保护制度会全面覆盖家族信托的委托人信息、财产信息、受益人信息、受益权分配、受益账户信息等方方面面,家族信托设立以后,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财产的持有和管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在一些海外国家或地区设立的家族信托中,甚至会出现即使是出于司法需要,受托人也可以选择不公开信托情况,信托的保密性优势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设立和维护家族信托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可行性和必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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