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2-06-14
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海洋宣传日,由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发展研究院、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海洋法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办,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大连)事务所承办的“世界海洋日”主题活动—海域使用权专题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大连成功召开。
本次论坛聚焦海域使用权在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志文,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正高级工程师李滨勇,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索安宁,大连海事法院法官王正宇、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上海合伙人陈学斌作为特邀嘉宾做了主旨发言。与会嘉宾围绕海域使用权中的公法和私法协调、海洋空间规划、国际条约在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优先适用、海域综合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李志文教授以《海域使用权利用中的公法和私法协调》为题,从民法和行政许可两个角度对海域使用权的法律性质进行了阐释。结合相关司法案例对海域使用权抵押时抵押物范围的认定、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的重叠、冲突及处理进行了理论分析,同时指出了海域使用权利的立体化发展趋势。
李滨勇工程师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例,分享了海洋空间规划的相关思考和实践,详细介绍了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发展历程、法律地位及功能作用,具体阐释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六大定量目标和管理指标,并通过实际案例对海洋功能区划的用途管制、用海方式进行了全面分析和介绍。
陈学斌律师从所代理的一则渔业处罚案例,谈了谈国际条约在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优先适用。他分别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阐述了国际条约优先适用的法律规则和适用情形,并重点介绍了境外证据的公约规定以及在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优先适用问题。
王正宇法官以一起发回重审案例为出发点,探讨了司法实务中对于海域使用权法律性质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他指出,我国调整海域使用权的规定主要源于物权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合同和基于登记而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在权利性质认定上是加以区分的,未取得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应视情况来确定权利的合法性。
索安宁教授分享了新形式下我国海域综合管理制度体系,详细阐释了我国海域权属管理制度,重点介绍了海域价值评估方法、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和海域动态监测制度,提出了应从区划统筹、规划引导、计划调节、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海域使用权监管,以提升海域使用的效率。
本次论坛通过实务专家与学者的集中研讨与交流,为探索海域使用权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海域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和体系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研究视角,也为推动海域使用从无度、无偿、无序向有度、有偿、有序转变,从而实现合法化、规范化和资产化的目标提供了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