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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的历史机遇与法律实务”研讨会(南京站)举办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2-05-10

2022年4月28日,由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私募基金与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碳中和的历史机遇与法律实务”系列研讨会之第二场(南京站)成功举办。继3月24日首场(上海站)举办后,本次研讨会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新方向”为主题,围绕碳中和项目的各类投资模型、碳中和企业的合规经营与融资等热点实务问题开展研讨,与会专家和律师在线上互通哲思,分享真知灼见。

本次研讨会由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主任、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合伙人周军胜主持。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执行合伙人,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南京管理合伙人、主任马国强发表致辞表示碳中和对人类发展至关重要,中国已向世界提交了中国碳排时间表,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他重点阐述了碳排放、碳中和与产业经济、律师行业的关系。他指出,应对全球变暖、控制碳排放,意味着在节制使用现有能源的同时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如太阳能、风电、光伏等,这其中又细分出了众多领域如城市更新、水利建设等。这些新能源产业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主力军,是国家政策大力鼓励支持的产业方向,将对律师业务产生巨大的导向性影响,指引律师行业的研究方向,并帮助年轻律师逐渐成长为专业律师。他谈道,“大咖”律师往往都是产业律师,即法律复合型人才,他们熟知某个领域、行业的运作模式、经营模式、设备制造、销售、原材料运输等各个环节,这些附加能力使他们与客户间的沟通畅通无阻。“碳中和是我国乃至全球关注的热点,深入研究碳中和产业、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其发展是产业律师应有之义。”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杭州合伙人吕秉虹率先与大家分享了碳中和PPP项目投资关注要点。他认为,绿色PPP项目具有支持污染防治和推动经济结构绿色低碳化的重要作用,但现阶段确实存在着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重建设轻运营以及项目收益未充分考虑ESG导致项目不可持续等问题。正因如此,绿色PPP项目的合法合规性也应成为项目投资的根本关注点。他指出,要充分运用现有绿色金融形式,推动金融业绿色金融创新,最终实现绿色PPP项目与绿色金融的有机结合。他总结道,评估一个优秀的绿色PPP项目,要对其所处行业在双碳目标中的地位、项目所在地的财政承受能力、自身的运营经验与能力、项目自身收益、碳减排交易收益、及社会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江苏双碳联盟秘书长、流域共治国际中心主任祝栋林博士就碳汇交易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模型和各位与会嘉宾展开了深入探讨。他指出,针对流域治理问题可采用流域生态可持续治理与开发(BESD)模式,包含区域生态评估和生态可持续开发两大模块,即通过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与角色评估、区域生态发展潜力评估、生态银行建设等方面的举措,为全过程碳汇体系的建立、测算与评估奠定基础,提升项目持续运营能力以及增值能力。此外,祝栋林博士对比了包括PPP、EOD在内的几类开发模式并着重强调了生态REITs模式的重要性,他还以英国湿地生态建设为例,向大家介绍了湿地作为“蓝色基础设施”强大的碳汇能力,并表示对江苏发展蓝色基础设施的前景充满信心。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深圳合伙人丁明明分别从环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双碳目标对环境信息披露规则的影响、双碳目标下的环境信息披露以及双碳目标下的环境合规四个方面与参会同行分享了她对双碳目标下的环境信息披露和合规审查的研究内容。她指出,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企业的ESG表现日渐成为资本市场投资决策的考量因素之一,环境信息披露范围不再局限于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对于适用范围内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不再是自愿性披露。此外,聚焦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合规审查,丁律师建议首先要建立重点公司环保合规体系,其次要定期对环保合规及披露情况进行评估审查,并在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信息披露服务和合规咨询服务。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天津管理合伙人曹会杰围绕EOD模型在双碳项目(环境治理)中的应用展开分享。她首先概括介绍了EOD模式的基本概念,即“在帮助政府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解决项目资金问题,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实现自平衡;充分将绿色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统筹。”同时归纳总结了重点流域治理、农业农村综合开发、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及废弃矿山修复这四类常见的EOD模式的应用场景,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出:生态领域EOD模式价值实现的关键是生态治理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的有效融合;对于公益性为主的生态修复项目,政府支持是项目推进、价值实现的基础;对于大中型EOD项目,综合实力强、有全产业链管理实施能力的企业参与是项目推进、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她提示道,EOD项目一般体量较大且投资回报机制尚在探索中,社会资本可能面临融资难、回报不确定等风险与问题。

周军胜律师着重介绍、对比了流域治理项目中不同投资模型的法律风险。他首先强调,在流域治理项目中,《水土保持法》《航道法》《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多部法律组成了“长江法律保护体系”,这在环境治理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跨时代意义。随后他详细介绍了BOT、EPC+、ABO、PPP几大类交易模型,并结合EOD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应用现况,综合分析了不同模型所存在的法律风险。最后,他引用4月26日中央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中提到的“当今和今后一段时间…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服务国家战略”的要求,提出畅想:一是在EOD模式下,充分和规范引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完成项目初投资;二是在项目建成并运营一定时间后,再应用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工具,吸引投资,扩大项目权益性资本,为后续开发创造更优条件;三是依次循环,形成良性的投资、回收的经营体系。

本次研讨会是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原“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项目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更名后参与主办的首场活动,涵盖碳中和、碳汇交易、流域治理等环境生态领域,五位专业人士着眼绿色产业发展,与各参会同行分享双碳目标之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新方向的同时,从投资要点、模型应用、企业合规、法律风险等切入点深入展开讨论,受到与会专业人士的一致好评,共吸引百余人线上参会。“碳中和的历史机遇与法律实务”系列研讨会精彩不止于此,欢迎关注后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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