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并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管理办法是迄今为止监管机关发布的对律师业务进行指导的最具权威的规范性文件。证监会、司法部及全国律协对此管理办法的出台极其重视,已分别布置从业律师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
由本集团合伙人北京办公室黄伟民律师和曾宪政律师撰写的《浅议从事法律业务律师应履行的特别注意义务》---解读《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作为《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系列解读材料的首篇,在《中国报》2007年3月29日A03版刊登。该报并为此发表了了编者按(全文见本网“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论坛”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