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征求律师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侧记
□法制日报2008年11月30日
2008年11月27日,北京法官之家。
下午3点,在这里14层的一间大会议室,举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征求律师意见和建议座谈会。
这是一场普通的座谈会。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沟通社情民意系列活动之一。
这又是一场特殊的座谈会。是全国各地资深律师代表与首席大法官的一次平等交流,也是律师界与法官穿越以往藩篱的一次尝试。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此类交流尚属首次。
这一天,注定会被参会的律师代表们所铭记。
这一天,或许会改写中国律师与法官关系的历史。
感受首席大法官的真诚
下午2点50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宁会长带队的律师代表队伍,率先到达会场。此次出席座谈会的13名律师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河北、四川和新疆5地,都是各专业领域的杰出代表。下午3点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准时到来。一进门,他就走向律师代表,与他们热情握手。
按照会议议程,每个律师只有10分钟的发言时间。这10分钟非常有限,但每个人在正式发言之前,都先表达了自己的感动。“法院征求律师的意见,这是最高规格的一次。”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传华律师回忆说,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张军,以及监察部、政治部、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都来参加了。
会上,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第一个发言。吕红兵满怀感动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这次座谈会让他深刻感受到最高法院征求律师意见的真诚心态。北京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显然也被最高法院的真诚所感动,他用了12个字来形容这次座谈会----非常真诚、极其热烈、富有成果。
李大进在一个月内,已经两次面对首席大法官。前不久,王胜俊听取北京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与会的惟一的律师人大代表,李大进与王胜俊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那一次,李大进就强烈呼吁建立律师与法官的有效沟通机制,让律师与法官在阳光下操作。两次的“亲密接触”,让李大进深刻感受到最高法院的真诚。“他们从头到尾表现出来的都是真诚的,真心的。”
律师代表畅所欲言
律师代表们紧紧围绕着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如何保障律师权利、如何提高法院审判质量等核心问题,开诚布公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律师与法官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在刑事审判当中,控辩审三方的职责定位又应当如何认识?当下的司法审判揭示出司法审判的内在规律了吗?”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在会上连珠炮般提出了一连串问题。
“律师与法官应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吕红兵第一个向首席大法官表明了律师界的态度和立场。他认为,律师与法官的良性互动非常有必要,“前门要开,否则必有后门”。他指出,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原则应是“组织上多往来,私下里慎交往”。
“气氛一直很融洽。”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建告诉记者,第一次有机会向大法官直述律师的意见,大家都很感动,在会上都畅所欲言了,可谓是“知无不谈,谈无不尽”。
“大法官们非常专注地在倾听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发言。”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以钢注意到,首席大法官王胜俊不时地点点头并记录下律师的发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王大明表示,大法官没有把他们当作外人,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毫无压力、毫无顾忌地在交流。从心态上来说,这是一次平等的交流。
“我们是真的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了。”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凤梅说。
大法官的中肯评价
座谈会的最后一项议程,是王胜俊的总结发言。
王胜俊话音刚落,掌声响起。这是律师代表们对王胜俊的真诚感谢。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里红回忆说,王胜俊大法官的总结发言,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佩服不已,也都深为感动。
让律师佩服的是王胜俊的博闻强记。“他的总结发言时间很短,但很精辟。并且是在综合了现场所有律师发言之后作出的归纳和总结。”里红表示,会后律师代表们在聊起这次总结发言时,都对王胜俊竖起了大拇指。
“他是把我们的意见听进去了,听懂了,才能有如此精彩的发言。”王大明说
而律师们感动的,是王胜俊对律师的充分而准确的评价:“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一次,从首席大法官嘴里我们听到了这样的评价,难掩我们的感动和兴奋。”吕红兵表示,这番话确确实实让他受到了很大鼓舞,也让更多的律师对未来更有信心。
仅仅是开始
在会上,大法官和律师们达成了四点共识。
一、要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充分认识、切实保障。”律师们在笔记本上端端正正记录下了这8个字。这是王胜俊对法官的要求,希望法官能充分认识律师的身份、地位和作用,并切实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司法保障,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
“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律制度,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王胜俊表示。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王胜俊指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制定建设,共同营造彼此尊重、相互监督、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法律职业形象。这样有利于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利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法官与律师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官和律师交往规范以及合乎各自职业特点的活动准则,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三、要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人民法院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我们需要律师同行来共同完成。”王胜俊的期待,深深打动了在场每一位律师。王胜俊指出,在诉讼活动中正确发挥律师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有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四、要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工作联系。王胜俊提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工作联系,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沟通机制,不断增强办案能力,提升工作水平。他认为,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沟通联络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律师事业与人民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王胜俊在总结发言时表达,期待与律师们更多的“握手”。律师代表们表示,他们也期待着这样的“握手”持续下去。
在参会律师代表的眼里,这是一次实实在在的交流。他们也都坚信,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是律师与法官建立良好关系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