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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3日,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核,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通过。
此次交易项系三普药业向控股股东远东控股定向发行股份,收购其拥有的电线电缆业务优质资产,具体包括远东电缆100%股权、复合技术100%股权以及新远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为221,044.10 万元,三普药业向远东控股定向发行A 股规模为30,743.2684 万股。通过本次交易,三普药业可拓展公司经营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从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此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客户提供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具体经办律师为韦玮律师、阙丽娜律师、徐俊一律师和程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