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先后担任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济南市市中区政府项目资金服务中心会、济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小鸭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龙泉资产管理中心、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等多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有资产划转交易处置、国资监管中的历史遗留及重大难点问题处理业务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在公司、金融业务方面,先后办理了济南市国资委与济南某公司一系列重组协议及返还财产纠纷案、济南市国资委与济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及股东出资及清算诉讼执行案、华明电力装备股份公司与张某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济南铁路煤炭运贸集团与某煤业等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等多笔重大诉讼案件,先后接受华宝信托、厦门信托、中信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总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等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委托,代理了近百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执行案件,在债权清收、不良资产处置、改制重组等业务领域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案件综合把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