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事辩护业务为专长,在从业期间办理了包括重大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多起刑事案件,取得了判决缓刑、打掉数起指控等较显著的罪轻辩护效果。同时,在企业刑事合规审查方面,擅长将刑事合规专业知识与商事活动相结合,理论结合实际,具有较为独到的见解。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法律顾问律师,提供过刑事控告、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服务等专项服务。
代表案例:
参与代理大唐软件公司与武汉电信实业公司3000多万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并胜诉。
代理大唐软件公司与武汉电信实业公司3000多万买卖合同纠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并胜诉。
为某涉聚众斗殴、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职务侵占、徇私枉法等罪名的涉恶案第一被告人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打掉了徇私枉法及强迫交易等部分指控,最终判决低于量刑建议。
为某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第一被告人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获得全案最轻判决。犯罪金额从22万余元降至2.5万元,从三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最终判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担任某涉贪污、滥用职权、受贿、串通投标等罪名案件辩护人。